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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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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中心所有的设施和器材应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记入中心的财产登记簿,由中心
主任负责保管。
2、 每天上下班前,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各类设施和器材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如存在
隐患或问题,及时处理、报修。
3、 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出借设施或器材业务时,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做
好回收工作,以免设施或器材丢失。
4、 使用者在使用活动设施或器材时存在困难和疑惑时,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帮助和指导
其正确使用。
5、 使用者在使用设施或器材时,应爱护公物、安全使用,如若造成设施或器材损害,应
按适当金额给予赔偿。
6、 中心根据中心活动设施和器材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向中心捐赠
各类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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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活动制度 |
1、 为整合社区资源,更好发挥农村优秀青年的作用,提升农村青年整体素质,推动基层
团组织工作创新,青年中心实行志愿者活动制度。
2、 青年中心的志愿者由志愿者联络站负责统一注册、管理、调配。
3、 青年中心的志愿者由青年中心会员、企业单位自愿报名的青年和农村青少年组成。
4、 青年中心的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青年中心组织的志愿者服务项目。
5、 志愿者工作期间实行量化考评制度。青年中心志愿者联络站制定中心各项工作逐月评
分表,对志愿者工作情况予以理化评分。志愿者联络站负责综合评定志愿者全年工作成
果,并存入志愿者个人档案。
6、 志愿者在青年中心工作时间由理事会鉴定,并反馈到本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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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费使用制度 |
一、经费使用办法
1、 资金集中管理,支出分级审批。
(1)资金由青年中心秘书处集中管理,支出有明细科目。
(2)严格分级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自制凭证必须报销时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3)接受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查。
2、 做好各项活动,人员经费的预算工作。
(1)做好年度的预算工作,对于专项支出列清明细支出内容。
(2)对于人员经费要严格控制,不得虚报冒领。
(3)各项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经费来源
1、 社会捐赠;
2、 政府拨款;
3、 依法开展活动和服务收入;
4、 其它合法收入。
三、主要用途
青年中心日常活动经费、设备维护、添加、重置经费、运作费用。 协会服务中心 主任:王金兴(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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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须知 |
一、会员一律凭本人会员证进馆。其他人员进入需经工作人员同意。进入中心人多时,请
自觉遵守纪律,按序进入。
二、保持中心安静,不得在中心内高声喧哗、争吵打架。
三、保持中心清洁卫生。在中心室内严禁吃各种食品(如点心、水果、饮料、花生、香口
胶等),严禁抽烟,违者除口头批评教育处,还得根据情况,分别给予5—30元的罚
款。凡在中心室内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丢杂物者,视情节给予10—50元的罚
款。 凡污损桌椅、墙壁及馆内公物等,除要恢复公物原貌外,视情节再予罚款20—200
元。
四、电视、VCD、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并按有关规定
交纳费用,不得私自使用,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本中心严禁会员利用电脑网络上黄色、反动内容的音像制品。
六、各类书刊资料阅毕请放在指定地方,保持书刊的整洁,请勿涂改、批划、撕毁和污
损。所有书刊资料仅供在本中心阅览,一律不外借。
七、尊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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